浙江生態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《浙江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2014年度實施方案》指出,全省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,全面取締淘汰白熾燈、鹵粉節能燈;開始全面禁止使用液汞(高壓汞燈、高壓鈉燈、金屬鹵化物燈除外);禁止使用含鉛玻璃(芯柱除外)和氫氟酸。
同時,重點推進節能燈行業整治,加快工業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,抓好技術裝備更新、工藝創新、產品創新。
作為保障措施之一,浙江生態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出,要將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,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。